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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书的性质
我市单证员资格培训班颁发的《外经贸行业单证员资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外贸单证岗位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岗位资格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重新注册前,持证者需参加1-2天的新政策、新法规和新业务知识的培训,否则证书自动失效。
国家商务部规定:“各地外经贸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机构必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外经贸委(厅、局)指定,并报商务部人事司批准备案,方可在本地区范围内开展培训业务”,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培训中心是省外经贸厅《关于建立外贸单证岗位资格认证制度的通知》中指定的宁波地区唯一可以进行外贸单证岗位资格培训的机构。
二、获得证书的条件
获得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培训班的培训,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
三、参加培训的对象和条件
培训对象为全市各外经贸公司、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三资企业中从事单证工作而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他有志于从事单证工作的人员(包括在校大、中专学生)。培训学员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英语基础。
四、培训的课时和课程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培训班的时间安排、课程设置、考试及发证等都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班共实际授课200课时,25天(不包括考试及复习时间)。
考试课程有:外贸英语(符合条件的可免修)、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外贸单证实务。考查课程有:国际结算、国际贸易地理。上述课程中单证实务为核心课程,其它课程内容也是从事单证工作所必需掌握的知识。
五、免修外贸英语的有关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修外贸英语:持有英语三级(含三级)以上证书和英语技能考试A级证书(需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报名时的英语测试。
六、考试
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该门课程可参加下期培训班重读,但需缴付该门课程的培训费,其它及格成绩保留两年。
七、培训费用
经市物价局核定,每位学员培训费900元(免修《外贸英语》课程的为750元),教材、资料费、考务费、证书工本费等共200元。
市政府高度重视外经贸人才培训工作,规定经单位同意参加市外经贸培训中心举办的单证员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由市财政按培训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八、培训的时间与地点
本期培训班额满开班,确切的开课时间以开学通知为准。为减少工学矛盾,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共分二个班:①每周的周日白天;②每周的周二、四晚上。学员可以自行选择。上课地点:在培训中心。 |